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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錄取名單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3日

發文字號:桃院雲文字第1150073060號

主  旨:公告本院僱用115年度暑期工讀生甄選錄取名單。

依  據:臺灣高等法院97年6月18日院通文孝字第0970003961號函。

公告事項:茲依審查結果公布錄取名單

正取11名:譚詠心、吳皓喆、王婉薰、宋沛穎、張家柔、王沛容、李庭安、林靖諠、洪瑞岑、褚家伃、陳宇洹。

備取13名:何珮綺、呂采霖、許尹箏、吳兆原、薛凱元、許元昱、莊馥菁、鄭新嬡、劉冠宏、梁玉琪、曾郁晴、楊浩君、胡宇睿。

說  明:

一、工讀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二、正取工讀生請於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前至本院1樓多媒體教室辦理報到及簽約手續,逾時視為放棄資格。

三、本人親自到場並攜帶:

(一)身分證及影本1份。

(二)學生證及影本1份。

(三)印章(未滿18歲者,請攜帶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四)健保卡。

(五)1吋照片1張。

(六)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字跡須清晰)。

四、正取工讀生如未滿18歲,報到當日請攜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到院。

五、報到時,法律系之應屆畢業生需提出仍具有在學資格證明書,無法提出則不予進用。

六、備取工讀生列入候用名冊,如有缺額,本院將另行電話通知備取工讀生依序遞補。

七、正取工讀生如有放棄工讀或特殊情形者,請儘先洽本院文書科03-3396100轉分機16076陳執達員。

  • 發布日期 : 115-06-03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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