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其他資訊-公告聲請人陳火之繼承人莊火灶遺失本院106年度存字第389號提存通知書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聲請人陳火之繼承人莊火灶遺失本院106年度存字第389號提存通知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新院嶽106存字第 389  號

主旨:因聲請人陳火之繼承人莊火灶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

          106年度存字第389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

          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09-09-30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