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其他資訊-政風專欄(第38期):公務員支領稿費✍、報支交通費🚘 --應注意事項--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政風專欄(第38期):公務員支領稿費✍、報支交通費🚘 --應注意事項--

▍內容摘要


  1. 公務員廉政倫理小提醒:
    關於「稿費支領」,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14點第2項規定,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2,000元。
  2. 交通費覈實報支沒煩惱: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大幅放寬交通費之檢據規定,差人如未依規定報支差旅費,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服務法、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受行政懲處或司法制裁。
  3. 廉政署多元檢舉管道:
    (1)電話檢舉:0800-286-586 (0800-你爆料-我爆料)
    (2)書面檢舉:100006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網路檢舉:請見廉政署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檢舉道
    (4)傳真檢舉:02-2381-1234
    (5)現場檢舉: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值勤人員負責受理
  • 發布日期 : 109-03-26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等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