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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下稱司法特考)三等考試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類科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結果公告

一、108年司法特考三等考試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類科,錄取人員業於109年1月14日填復志願書完竣。分配結果請詳附件檔,並已由本院寄發通知函。

二、注意事項

(一)報到事宜:

1. 指定報到日期:109年1月31日(星期五),報到時間請逕洽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連絡電話:02-22616714分機1142)。

2. 指定報到地點: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 書面辦理報到:請務必與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人事室洽詢報到事宜,以保障個人權益。倘逾期未報到或實務訓練期間中途離訓者,將廢止受訓資格。

(二)實務訓練:採未占缺訓練,期間自109年1月31日起至同年5月30日止,合計4個月。

三、實務訓練相關事宜,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8年4月17日核定之「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 : 109-01-22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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