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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法警、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類科正額錄取分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注意事項、應填表件及應備文件。

一、請依法官學院調訓函,依時前往法官學院報到參加專業訓練。

二、請先開啟附件1、2(10901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及附件),詳閱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

三、請參酌附件3「0至11報到相關表件填寫範例」檔之填寫內容方式,開啟附件4、5報到相關表件(空白表)完成填列。除部分應備文件須於109年1月2日前先行回傳本院人事室外,請攜帶應填表件、應備文件依本院108年司法特考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所列各類科返院報到時間至本院(花蓮市府前路15號)人事室辦理返院報到。

  • 發布日期 : 108-12-25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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