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失物招領:茲於本院第2法庭拾獲手機一支及香菸、掛號單等物(如附圖),若有遺失者,請洽本院政風室領回。

遺失物(手機、香菸、掛號單等)
  • 發布日期 : 114-06-27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