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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 」
主旨:預告訂定「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司法院、行政院。
二、訂定依據: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2條第6項及第55條第3項規定。
三、「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閱卷及不公開審判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並另登載於新聞紙及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法規資訊」項下。
四、為利法院及早規劃以因應業務運作所需,爰將本案預告期間訂為7日。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新聞紙(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二)地址: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260。
(四)傳真:02-2314-5049。
(五)電子郵件:yafang04@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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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2-06-02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