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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業經本院112年5月4日院台廳書一字第1120600215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112-05-04
  • 發布單位 : 憲法法庭書記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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