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5點附件「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民刑事案件案號字別及案件種類對照表」部分規定,業經本院111年2月11日院台廳民一字第1110004719號函修正發布,並於111年6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