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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名稱為「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並修正全文。
修正「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業經本院於110年10月29日以院台廳行一字第1100029480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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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1100029480號令PDF292 KB
- 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總說明PDF272 KB
- 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對照表PDF617 KB
- 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或其他科技設備附件對照表PDF269 KB
- 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修正條文PDF95 KB
- 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修正附件PDF231 KB
- 發布日期 : 110-10-29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