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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司法院指定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聲請扣押事件」
主旨:預告訂定「司法院指定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聲請扣押事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司法院。
二、訂定依據:行政訴訟法第104條之1第1項但書第4款。
三、「司法院指定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聲請扣押事件」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如附件,並另登載於新聞紙及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法規資訊」項下。
四、為因應實務需求,有儘速完成訂定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新聞紙(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㈠承辦單位: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㈡地址: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㈢電話:02-2361-8577分機496
㈣傳真:02-2381-1832
㈤電子郵件:blue1211@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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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5-09-22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