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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並修正名稱為「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業經本院於115年7月31日以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1504013761號令修正發布,並修正名稱為「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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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5-08-04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