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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指定家事事件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管轄法院」
主旨:預告訂定「指定家事事件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管轄法院」。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司法院。
二、訂定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85條第1項。
三、「指定家事事件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管轄法院」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並登載於新聞紙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www.judicial.gov.tw)「法規資訊」項下。
四、本案涉及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之施行,有儘速完成訂定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刊登新聞紙(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二)地址: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607。
檔案下載
- 1290254-11504011321公告PDF98 KB
- 指定家事事件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管轄法院草案總說明DOCX16 KB
- 指定家事事件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管轄法院公告說明DOCX17 KB
- 附表DOCX17 KB
- 發布日期 : 115-07-07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