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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
主旨:預告修正「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家事事件法第85條第5項。
三、「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新聞紙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資訊」項下。
四、本次修正涉及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之施行,有儘速完成修法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新聞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二)地址: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614。
(四)傳真:(02)2314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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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5-06-23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