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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院113年10月30日院台廳少家四字第1130401120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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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3-10-30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