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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司法博物館組織規程」。
主旨:預告訂定「司法博物館組織規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司法院。
二、訂定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20條。
三、本草案另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司法新聞」之「法規資訊」項下。
四、對本草案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14 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 2361-8577轉278
(四)傳真:(02) 2361-2464
(五)電子郵件:leave@ judicial.gov.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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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告訂定司法博物館組織規程PDF162 KB
- 發布日期 : 113-06-17
- 發布單位 : 司法行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