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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 評字 第3號*.*
▍決議結果
- 主 文:受評鑑法官潘OO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建議處分發命令促其注意。
- 決議書:105年度評字第3號
▍追蹤資訊
- 106.07.25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本院所屬法官潘OO辦理案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予以口頭發命令促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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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度評字第3號決議書PDF177 KB
- 發布日期 : 108-11-13
- 更新日期 : 109-06-09
- 發布單位 : 法官評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