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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媒體報導本院110年度訴更一字第6號訴訟案件之原告誤指本院阻止民眾旁聽行秘密審理之陳述提出澄清新聞稿

有媒體引述本院110年度訴更一字第6號確認論文不存在事件之原告彭文正先生向媒體陳述:「既然法庭還有空位,為何不能讓民眾進來聽?到底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要秘密審理?」等語,此與開庭當日實際情形不符。本院法庭內之空位係為防疫所做成之間隔位,且嗣後亦安排庭內55席旁聽(含民眾及媒體),庭外走廊則有25席座位供民眾在場旁庭,為避免民眾誤會,影響司法信譽,茲就當日本院安排旁聽席之實際情形說明如下:

本院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依據防疫指揮中心發佈之指令,規劃進行防疫措施,於109年3月12日起法庭區及法庭內均設置間隔位(見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312004204-260402?chdtv之新聞報導),以使到院民眾維持適當社交距離,減低感染風險。原告所提起之110年度訴更一字第6號確認論文不存等案件,承審法官定於110年4月16日下午2時20分在第22號法庭進行審理,扣除因防疫措施之間隔位,庭內旁聽區有25席可供民眾入內旁聽,而旁聽區之空位係為防疫所設之間隔位,並非不當阻止民眾入內旁聽。

本案開庭前已公告民眾得上網登記申請旁聽證,惟至4月14日為止僅有七位民眾上網登記申請旁聽證。但於110年4月16日下午1時30分許,關心本案之民眾陸續到達本院,超過庭內原規劃之旁聽座位。本院為兼顧防疫及民眾旁聽案件審理之需求,由本院行政庭長黃珮禎當場與有意願旁聽之民眾進行溝通協調,並達成共識,民眾願意嚴格遵守全程正確配帶口罩,手部消毒後進入法庭等防疫規定,保護自身及其他來院洽公民眾之健康安全,本院行政支援同仁予以盡量安排法庭內座位,以回應民眾旁聽案件審理之需求。經適當安排後,本院在法庭區內再安排臨時座位讓55位民眾包含媒體記者進入法庭區內旁聽採訪。另法庭外走道於不妨礙通行及其他法庭開庭之情況下,亦安排25座位供民眾旁聽本案之審理。民眾在14時20分之前,均順利入座各區旁聽,法官亦準時開審。雖有部分民眾無法進入法庭旁聽,但均能理解係受限於場地之緣故。因此,本件並無不當留設空位不讓民眾旁聽之情形,原告妄加批評秘密審理之情形,不能接受。

公開透明是司法獲取國民信賴之重要基石,法院審理之所有案件除有關性侵害或兒童少年、國家機密等依法不得公開之案件外,向來均依法行公開審理,我國為法治國家,司法機關實不可能存在違法秘密審理之情形。本院亦在兼顧公益之下,依照法庭空間,適當安排旁聽事宜,絕無不當留設空位,禁止入內旁聽之情事。敬請國民切勿聽信有違法秘密審理之不實傳聞,以熱心公益兼顧理性的態度監督司法運作,亦期待媒體在報導有關法院公開審理之相關措施時,能向本院查證受採訪者所言是否與事實有所落差,避免國民對於法院有所誤解,以維護司法信譽。

  • 發布日期 : 110-04-19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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