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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針對今日聯合報「陽光行動」系列報導之說明

今(3)日聯合報「陽光行動」系列報導中,關於增設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能否解決少年犯罪?少年調查(保護)官人力不足,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太佛系反成黑幫保護傘等內容。本院說明如下:

一、設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係為完備保障未成年人健全自我成長及建立專業解決家事紛爭制度:

    基於少年及家事之特殊性,並增進司法專業效能,特制定《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由具有少年或家事專業能力之法官,配置少年調查(保護)官、家事調查官、心理測驗員及心理輔導員組成團隊,以解決少年非行問題及家庭成員間之家事紛爭。目前除南部已成立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外,本院另統籌人力及相關資源,成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籌備小組,同時編列預算,選定中繼總部地點,戮力推動相關作業,以期儘速完成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之設置。

二、增補少年調查(保護)官及相關輔助人力,以解決人力不足困境:

    少年調查(保護)官及相關輔助人力受限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無法立刻補足,為解決人力問題,本院今年(113)除已確定透過考試進用30名少年調查(保護)官、9名心理測驗員及13名心理輔導員外,另將透過外補甄選方式進用39名少年調查(保護)官,屆時將評估各院之人力負荷情形依比例將相關人力分配至各院。

三、全國進行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及建置新版審前調查報告:

    少年觸法事件之原因之一為犯罪集團利用或剝削少年,為解決此問題,本院已於今年2月1日函頒「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建立分級制度,評核高風險個案機制,及與相關機關定期聯繫研討處遇對策,結合轄內網絡共同打造適切的輔導防護網絡,並由原6都7所法院推行至全國各院,復於今年6月27日舉辦「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研討會」,檢討成效。本院另已提出新版少年事件審前調查報告建議範本,並建置於相關資訊系統功能中。藉此結構式調查方式,建立專業之少年調查模式,擬定符合少年所需之處遇計畫及評估建議。

    至於實務上成少共犯協處問題,本院將透過教育訓練及聯繫會議,強化內部控管機制,以兼顧少年自我健全成長及證據保全之需求。

  • 發布日期 : 113-09-03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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