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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三龍秘書長昨(24)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關於賴前院長浩敏於105年間請辭原因之說法澄清新聞稿
針對本院吳三龍秘書長昨(24)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關於賴前院長浩敏於105年間請辭原因之說法,本院澄清說明如下:
一、昨日本院吳秘書長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關於賴前院長浩敏在105年間向蔡英文總統請辭之原因,吳秘書長答稱:賴前院長並非在蔡總統5月20日上任時就請辭,而是在7月11日請辭。此部分之說明,確屬事實。
二、 至於吳秘書長針對前開問題,另陳述:賴前院長可能是因其任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總統於10月27日方准辭等語。與實際上賴前院長係在105年7月11日聲明因個人生涯規劃提出書面辭呈,總統於當日核定照准,嗣於同年10月27日發出免職令,且特任許宗力為大法官並為本院院長,任期自105年11月1日起之事實經過,尚有落差,此係因吳秘書長備詢時手邊無完整資料,致有上開落差,特此澄清。
- 發布日期 : 113-04-25
- 發布單位 : 新聞及法治宣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