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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繳裁判費就不能提行政訴訟嗎?

沒錢繳裁判費就不能提行政訴訟嗎?

別擔心!行政訴訟設有「訴訟救助」制度。也就是如果事件不是「顯無勝訴之望」,而您卻沒錢繳訴訟費用,可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已獲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准予法律扶助的決定書、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國稅局出具的財產資料及所得證明等),向受理訴訟的法院聲請訴訟救助,由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無資力的要件,而裁定是否准予訴訟救助。

 

小叮嚀:

要特別提醒您,訴訟救助只是暫時先不用繳訴訟費用喔!如果受救助的當事人後來經裁判敗訴而要負擔訴訟費用,仍然有繳納訴訟費用的義務。但如果受救助的當事人是兒童或少年,因負擔訴訟費用而致生計有重大影響,得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訴訟費用。(參照行政訴訟法第104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14條之1)

  • 發布日期 : 112-07-21
  • 更新日期 : 112-07-21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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