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Q21 : 可以傳真或線上遞狀聲請嗎?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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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 : 可以傳真或線上遞狀聲請嗎?

聲請人可以利用官方線上平台遞狀並提出聲請,但是不能僅使用口頭、傳真或E-mail方式提出聲請。

線上方式聲請,請依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憲法訴訟),依照指引流程先取得帳號密碼:

自然人(一般民眾):
請先準備讀卡機及有效之本人自然人憑證,由「司法院電子認證服務系統」(網址: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JSS/)辦理註冊,並以自然人憑證申請遞狀帳號,再以該組帳號密碼登入「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

律師:
請直接由司法院律師單一窗口登入,至「司法院線上起訴暨律師單一登入」網頁下載「司法院電子化服務聲請單」填寫完成,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律師證書影本或律師證影本,簽名及蓋章後,郵寄至司法院資訊處(100203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經審核後,核發之帳號、密碼等資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另外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使用線上方式遞狀的話,憲法法庭還是有可能另外要求提出複數紙本,所以請聲請人依照法庭要求,共同讓程序順利進行。


參考法條:
憲法訴訟法第14條第5項
憲法訴訟書狀規則第6條第1項
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第6條


 

  • 發布日期 : 111-01-24
  • 更新日期 : 112-08-29
  • 發布單位 : 憲法法庭書記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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