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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法院證人的傳喚通知書,可以拒絕作證嗎?如果未到庭會如何?

接到法院證人的傳喚通知書,可以拒絕作證嗎?如果未到庭會如何?

為幫助法院發現真實,除有法律規定例外之情形,人人均有作證之義務。證人經合法傳喚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可以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拘提到場。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08-10-2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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