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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用什麼方法勸告?

法院會用什麼方法勸告?

法院可以採取下列措施進行勸告:

  1. 評估債務人自動履行之可能性、何時自動履行、債權人之意見、未成年子女之意願、心理、情感狀態或學習生活狀況及其他必要事項等,以擬定適當之對策。
  2. 評估債權人及債務人會談可能性並促成會談。但有家庭暴力情形者,原則上不進行會談;必要時,應由受過專業訓練之人員,以安全、適當的方式,始得進行。
  3. 進行親職教育或親子關係輔導。
  4. 未成年子女無意願時,予以適當之輔導,評估促成共同會談、協助履行。
  5. 向其他關係人曉諭利害關係,請其協助促請債務人履行。
  6. 協助債權人或債務人擬定安全執行計畫或短期試行方案。
  7. 勸告債務人就全部或已屆期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提出履行之方式。
  8. 其他適當之措施。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08-12-10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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