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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提審法第11 條刑罰處罰之人,是否不限於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人?

受提審法第11 條刑罰處罰之人,是否不限於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人?

逮捕、拘禁之機關,包括受委託執行公權力之民間團體,例如主管機關指定非公立醫院緊急安置嚴重精神病患,是以受提審法第11 條處罰之逮捕、拘禁機關之人員,不限於公務人員。

(相關法條:提審法第11 條

  • 發布日期 : 108-10-01
  • 更新日期 : 110-01-07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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