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職務法庭之懲戒程序中當事人有無閱卷權?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職務法庭之懲戒程序中當事人有無閱卷權?

職務法庭之懲戒程序中當事人有無閱卷權?

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第38條規定,辯護人及代理人得聲請閱卷。而公務員懲戒法第37條第3項則規定:「移送機關、被付懲戒人、代理人及辯護人,得聲請閱覽、抄錄、重製或攝影卷證。」是以,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18條對閱卷權採較寬之範圍,包括移送機關、被付懲戒人、代理人及辯護人均得聲請閱覽、抄錄、重製或攝影卷內文書。

  • 發布日期 : 109-07-15
  • 更新日期 : 109-07-15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