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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會被移送地方檢察署處理之情形有哪些?

少年會被移送地方檢察署處理之情形

  • 14歲以上18歲未滿之少年犯罪後均會先移送少年法院(庭),由少年法院(庭)法官審查少年是否有下列情形,再裁定移送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處理:
  1. 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如殺人罪;或少年已年滿20歲者。
  2. 除上述情形外,犯罪情節重大,依少年之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亦得移送有管轄權之檢察官。
  • 少年經檢察官偵查後,如依法提起公訴,仍由少年法庭審理。
  • 發布日期 : 108-09-26
  • 更新日期 : 108-10-08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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