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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業經總統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本院定自112年8月30日施行。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業經總統112年2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201號令修正公布,本院112年2月22日院台廳行三字第11200031521號令發布定自112年8月30日施行。
- 發布日期 : 112-02-22
- 更新日期 : 112-03-02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