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法庭省時便民、調解新制創造三贏、營業秘密專業審判─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新制施行周年成果
司法院今(24)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程怡怡就「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施行一周年」進行專題報告。
程怡怡表示,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自112年8月15日施行,將原分散於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的審判事務,改於台北、台中及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設置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使行政法院法官的選任及養成更加完整健全,提供人民專業、均質的司法給付。為確保人民訴訟便利性不打折,透過「巡迴法庭」制度作為配套,同時搭配「遠距審理」、「線上起訴」等措施。此外,為紓減訟源與減輕法官負荷,引入行政訴訟調解制度,提供訴訟當事人更具彈性,且符合需求的紛爭解決機制。
程怡怡首先說明,截至113年7月31日為止,採用巡迴法庭審理的案件共有541件,法官巡迴地區遍及台灣本島各地方法院,足跡甚至到了離島澎湖,其中開庭件數較多的前三名分別為:桃園地方法院(250件)、屏東地方法院(52件)及新竹地方法院(47件)。此外,採用遠距審理開庭之比例接近8成,充分保障人民訴訟便利性。
程怡怡接著說明,為推動行政訴訟調解新制,司法院派員至各機關、團體辦理多場宣導課程及座談,參與人數已破千人,藉此呼籲行政機關與人民能夠以開放的態度,善加利用調解制度,進而達成民眾、行政機關與行政法院三贏的局面。經司法院及各行政法院的積極推廣運用,截至113年8月底,共有40件案件調解成立,已逐漸發揮紓減訟源的效益。調解成立事件涵括環保、稅捐、採購、建築、考銓、衛生、勞工、交通、土地等各類別不一而足,其中由調解委員與法官共同調解成立之情形佔多數,調解委員則來自退休法官、律師、學者、會計師等不同領域專家代表,程怡怡並分享2則調解成立案例,供各界參考。
程怡怡表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亦於112年8月30日起施行,除將涉及營業秘密訴訟案件集中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稱智慧法院)審理,讓營業秘密案件的審判更為專業外,同時也採行擴大強制律師代理、設立智慧財產專庭(股),以及新增法院與智慧財產局資訊交流等制度,完備智慧財產案件的保護,以建構更具專業、效能及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
程怡怡指出,根據司法院統計,新制施行後,智慧法院受理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案件的平均結案日數僅33日,相較各地方法院(111至112年)平均結案日數為101日,智慧法院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更為迅速,使當事人能更快閱覽相關卷證,行使訴訟防禦權。
程怡怡最後感謝行政法院、智慧法院的院長及全體同仁,協力配合推行新制各項政策。目前預期效益已逐步顯現,司法院將持續關注實務運作情形,虛心傾聽各界建言,即時檢討與優化相關措施,期使行政訴訟及智慧財產訴訟審判制度運作更加穩健順暢。
- 發布日期 : 113-09-24
- 更新日期 : 113-09-24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