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經立法院於108年5月31日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6月19日公布,是民國86年修正公布全文87條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更是與世界兒少司法權益潮流接軌的重要里程碑。
本次修正以促進兒少在教育、社區及福利行政中能受到公平對待,尊重少年主體權及程序基本權為主要方向。主要重點可以參考附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