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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法施行十週年—守護兒少.維護人格尊嚴」專題 - 親權事件程序之子女意見陳述權及程序監理人角色
「家事事件法施行十週年—守護兒少.維護人格尊嚴」專題
摘要
家事事件近年來的發展趨勢,對家庭及國民影響日深,法院處理的妥適與否,直接關係著社會的進步、和諧,與國家的長治久安。家事事件的特性,不單是處理案件,而是處理當事人,尤其未成年子女的人生。如何妥適處理家事事件,家事事件裁判執行時,如何勸告促請當事人自動履行或進行強制執行程序等,向來是本院持續關心並檢討研議之課題。
今(111)年適逢家事事件法施行 10 週年暨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成立 10 週年,學界、實務界分別提出對家事事件法施行 10 週年的觀察及建言,特以專刊方式集結成冊,以饗讀者。
未來本院亦將持續深化「以子女為本位」的家事紛爭解決制度,建構友善親民、專業效率的司法,打造專業少家法院(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弱勢家庭成員之最佳利益。
「親權事件程序之子女意見陳述權及程序監理人角色」目次
壹、前言...................1
貳、未成年子女之程序主體性及意見陳述權...................1
參、為維護子女利益之程序監理人........................................6
肆、結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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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1-07-01
- 更新日期 : 111-07-01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