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03年度施政計畫綱要
司法院103年度施政計畫綱要
102年7月15日司法院第150次會議通過
實現司法為民是本院一貫的理念,人民信賴司法更是司法制度存在的基本價值。為符合當前社會各界對司法改革之殷切期待,本院賡續進行「全民司改」,以「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為宗旨,就有關人民觀審制度之建構、法官人事制度之健全、司法風紀之整飭,公正友善、親民便民司法之落實,裁判品質與效率之提升等項深入研究,致力推動改革,務求建立與時俱進之現代化司法制度,提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與認同。茲就本院103年度施政計畫綱要說明如下:
▍壹、大法官審理案件及相關業務
一、強化釋憲功能,維護憲法精神
(一)提升審理案件功能,保障人民權益,維護憲政秩序。
(二)瞭解有關機關執行解釋意旨之成效,促進解釋本旨落實。
二、研修審理法制,推動修法完成
(一)持續推動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制修正程序,促使審理程序司法化,並期提升審理案件之效率。
(二)研議相關配套子法,俾利修法完成後之業務銜接。
三、加強幕僚作業,輔助案件進行
(一)提升釋憲相關行政工作效能,輔助案件之審理。
(二)彙整解釋相關資料,建立完整檔案,提供大法官釋憲參考。
(三)譯印各國憲法相關裁判,充實釋憲參考資料。
(四)加強議事整體環境資訊化,加速案件審理。
四、宣揚釋憲成果,促進司法交流
(一)將解釋內容譯為外文,增進國際瞭解;並與各國釋憲相當機關、人士互訪,促進交流。
(二)充實並適時更新專屬網站中外文資訊,宣揚釋憲成果。
(三)辦理釋憲法學研討,俾實務與學術相互提升。
(四)配合與民有約活動,宣揚釋憲成果及憲法法庭功能。
▍貳、審判行政
一、強化審級功能,提高審判績效
(一)落實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強化第一審事實審功能,使第一審成為事實審審判中心;第二審採嚴格限制的續審制;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並採上訴許可制。
(二)推動刑事審判落實嚴謹證據法則、強化交互詰問法庭活動,使第一審成為事實審審判中心,持續強化事實審法院認定事實之功能,貫徹第三審法院法律審之原則,對於重大案件速審速結,以提升審判效能。
(三)督促各級法院妥速辦理各類案件及業務,以保障人民權益。
(四)落實合議制度,加強評議功能,以提升裁判品質。
二、積極健全法制,增進司法效能
(一)落實法官法,以健全相關法制,維護審判獨立,淘汰不適任法官,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
(二)研修強制執行法、債務清理法、公證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補償法、提審法、公務員懲戒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法令,使各項法制更臻完備。
(三)加強專家諮詢制度及專業或特殊案件之鑑定效能,落實法官專業化,妥速審結案件。
(四)研議非因刑事而剝奪人身自由之正當法律程序,使制度更臻完備。
(五)研議國家賠償、選舉罷免事件劃歸行政法院審理之可行性及相關法制。
(六)推動人民觀審制度,強化司法透明度,提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
(七)建置量刑資訊系統,研議設立量刑研發委員會,提高量刑公信力。
(八)適時檢討智慧財產、少年及家事、稅務專庭等專業法庭設置現況,依案件類型之複雜度、專業性及整體司法資源,研究評估成立專業法庭(股)之必要性,實現法官專業久任,提升司法效能。
三、活用ADR機制,有效疏減訟源
(一)推動民、刑事調解及家事專業調解業務,並結合社會資源,提高調解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能,使各類紛爭迅速、平和獲得解決,有效疏減訟源。
(二)督導地方法院妥適辦理公證、登記、提存及其他非訟業務,增進預防司法功能,以疏減訟源。
(三)督導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業務,提升公證品質。
四、充實審判知能,提升裁判品質
(一)充實審判資訊
1.持續維護司法智識庫,俾利法官精確、便捷取得法學資訊。
2.持續維護本院審判資訊服務站各項查詢專區之資料,提供法官諮詢管道與專業資訊。
3.擴充與審判相關之資訊交換平台,有效運用行政機關資源,協助法官辦案。
4.繼續檢視各類訴訟及非訟事件辦案參考手冊,以提供最新資訊予法官、司法事務官、公證人等參考,提升裁判品質。
(二)舉辦業務研究會、法律座談會
1.舉辦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智慧財產、少年、家事、強制執行、消費者債務清理、公證、非訟、提存及登記等業務研究會與法律座談會,以溝通法律見解、交換實務經驗及充實辦案能力。
2.繼續舉辦法官工作壓力調適研究會,促進法官身心健康,提升裁判品質。
(三)加強在職研習
1.舉辦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在職研習或專業講習。
2.培訓行政訴訟、智慧財產、少年、家事等專業法院(庭)審判人才。
3.舉辦終審法院法官至一、二審法院傳承經驗及各審級法院法官座談交流活動。
(四)加強職前研習
1.舉辦律師轉任法官之職前研習。
2.持續辦理各類司法人員之職前研習。
五、維護司法人權,提升司法形象
(一)督促法院嚴謹審核通訊監察,積極監督執行,保障人民通信自由權益。
(二)蒐集刑事司法人權保障之相關資料,適時檢討改進刑事司法人權問題。
(三)積極推動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確保司法人權。
(四)持續督促落實安全出庭環境與措施,建構友善法庭,保護性侵害犯罪、人口販運被害人、少年及家事事件當事人與關係人之司法權益,營造親民司法。
(五)規劃少年及家事事件處理、兒童及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防治等司法政策,關懷及保障婦幼、老人及身心障礙等弱勢之權益,提升司法人權指標。
(六)加強維護少年權益,連結網絡資源,辦理補(捐)助相關民間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安置輔導業務之經費事宜。
(七)促請地方政府於法院設置家事服務中心,並規劃辦理於該中心服務之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督導、考核事宜。
(八)協助辦理律師研習、訓練,期提升律師專業素養,周全保障訴訟當事人權益。
(九)持續延攬特約通譯,提升法庭傳譯水準,以落實保障聾啞人、不通曉國語人士之訴訟權益。
▍參、司法行政
一、推動司法改革,健全司法行政
(一)配合司法院定位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研議成果修正相關法制,循序漸進推動司法體制之改革。
(二)依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有關統一法律見解法制設計之修法進度,配合推動,落實執行。
(三)推行裁判書通俗化及簡化。
二、加強研究發展,落實效能管理
(一)考察及學術交流
1.派員出國考察審判實務、司法行政制度與實務運作機制,俾供研議相關法制之參考。
2.邀請國外及大陸、港澳地區學者、法官來台參訪交流、演講、座談,撰寫相關論著,促進制度比較及司法互助。
3.與國內外知名大學簽署合作協議或學術交流,提供法官進修或研究之管道。
4.派員或補助團體出席國際法學會議,或舉辦國際會議,促進中外法學交流及國民外交,並提高我國國際聲譽與地位。
5.加強與國內學術研究機構及大學法律系、所合作交流,合辦法學研討會,促進學術與實務之對話,並鼓勵所屬法院提供司法實務學習之管道,培育優良司法人才。
(二)研究進修
1.積極加強研究發展,以推動司法革新。
2.遴派法官出國進修及專題研究,瞭解外國相關法制,增進專業知能,拓展宏觀視野,促進國際法學交流。
(三)蒐集資料
1.關懷各項人權指標,提升司法人員的人權觀念。
2.持續推動兩岸法學圖書、期刊互贈,並加強大陸、港澳及各國法制研究,蒐集研析相關法學資訊,促進兩岸及國際法學交流。
3.委託學術機構專案研究相關法學問題,以供業務參考。
(四)效能管理
1.督促各法院落實法官自律及管考機制,維護法官優良之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提升司法形象。
2.妥適辦理各機關司法行政業務檢查與年度考成,增進司法效能。
3.視導所屬各級機關業務,落實行政管考。
4.暢通反應管道、加強查核機制並實施問責之量化標準,以改善司法人員辦案態度,落實便民親民之司改理念。
5.提高準時開庭比例,加強稽查考核機制,以增進司法效率,維護當事人之權益。
6.依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成效之評估結果,供各法院事務分配之參考。
(五)啟迪新知
1.辦理人文講座,提升司法人員人文素養。
2.開辦各種藝文研習,充實司法人員生活內涵。
三、加強溝通互動,宣導司改理念
(一)積極與立法院及其他機關聯繫協調,俾順利通過法律案、預算案,加速司法改革。
(二)為期全民瞭解司法改革現況,主動邀請社會各界參訪本院及所屬法院法庭審判流程與便民服務等措施,並督導各級法院同步辦理。
(三)宣導司改政策,深入基層、走入鄰里,以更多元之方式拉近司法與民眾間之距離,並督導各級法院同步辦理。
(四)加強與新聞媒體聯繫並邀請司法記者參訪各法院實務運作情形,藉其深入報導,使民眾瞭解司法現況與動向,並體驗司法改革之成效。
(五)持續主動邀請婦幼、老人、身心障礙及其他民間團體進行業務交流座談,藉此交換意見、廣納建言,以供精進業務參考。
四、妥辦人民陳訴,落實法律扶助
(一)妥適處理人民陳訴、監察院函查案件及對立法院受理有關人民請願案件,適時依法提供相關資料,以增進民眾對司法審判之瞭解及澄清誤解,維護司法形象。
(二)監督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業務運作,督促落實專職律師制度、協助該會辦理扶助律師評鑑,以改善法律扶助品質,並研修法律扶助法,強化法律扶助功能,落實人民訴訟平等權。
(三)繼續督導各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之業務,辦理講習會,檢視當事人書狀參考範例,提升服務品質。
五、結合社會資源,弘揚法治精神
(一)與學者、專家合作,蒐集、彙整重要司法史料、執行檔案數位化等,俾供將來法制研訂與學術參考之用,並供研究我國司法史、法制史所需。
(二)結合志願服務及教育資源,擴大法院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服務之層面。
六、改善司法環境,深化司法職能
審慎評估各法院新建、遷建、改建需求,調整、改善辦公環境,便利民眾洽公、應訴,符合現代化司法職能。
▍肆、一般行政
一、資訊業務
(一)加強網路便民服務,提供司法資訊之線上即時查詢。
(二)整合司法資訊系統,建置完善之資訊服務。
(三)持續推展法庭科技化。
(四)整合國內外法學資料庫及司法智識庫,並增進前案查詢功能,提升裁判品質。
(五)充實數位圖書館及線上教學服務網站。
(六)加強本院及所屬各機關資通安全,並適時辦理輔導與稽核。
(七)提升資訊人員專業技能,並適時辦理業務視導。
(八)加強司法行政管理系統,增進政策透明、行政效能與資源共享。
二、法制業務
(一)辦理法制業務之綜合、協調、聯繫、會辦等事項。
(二)充實司法法規資料,隨時保持精確、完整;同時定期彙整本院重要法規研修情形,提供各主管掌握本院法制動態。
(三)編印司法院法規總目錄及法規沿革彙編續編。
(四)迅速傳遞全國各機關法規異動資訊,俾司法業務與最新法制變革接軌。
(五)宣達司法政策、法制與動態,即時提供重要司法資訊,俾與審、檢、辯、學及社會各界良性互動。
(六)推動司法理論與實務之交流,配合新制刊出相關法學或業務專論,提供實務或研究參考。
三、人事業務
(一)賡續檢視法官法子法及相關法規,研修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健全法官人事制度。
(二)積極延攬優秀檢察官、律師、學者及公務員轉任法官,逐年增加多元進用法官之比例,符合社會對司法之期待,增進人民對司法之信任。
(三)強化候補、試署法官服務成績審查,完善法官養成制度,落實候補、試署法官篩選淘汰機制。
(四)提供法官多元化進修管道,鼓勵法官積極提升專業知能並培養宏觀視野,精進裁判品質。
(五)通盤檢討各機關員額配置,彈性調整預算員額,妥適人力評估,充分支援審判人力。
(六)適切辦理本院暨所屬機關人員甄審、考試分發、任免及遷調等事宜,符合機關用人需求。
(七)強化公務紀律,落實獎優汰劣,依法官職務評定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覈實辦理法官、法官以外人員之考評(核)。
(八)適時辦理本院暨所屬機關職員退休、撫卹及資遣事宜,加強照護退休人員及撫卹遺族。
(九)提升本院暨所屬機關人事人員專業知能,視導人事業務,加強經驗交流,精進服務品質。
四、政風業務
(一)落實廉政倫理規範,推動請託關說事件登錄制度,建立純淨審判環境,提升司法清廉信賴。
(二)運用風險管理機制,有效掌握機關狀況,預為妥善處置;擴大辦理社會參與各類多元化之廉政宣導活動,持續倡廉反貪,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三)強化貪瀆不法案件查察,嚴辦破壞司法信譽案件,戮力維護優良司法風紀。
(四)針對有風紀疑慮人員,啟動查處機動小組,並結合檢察機關,主動進行調查蒐證,督飭所屬加強預防作為,展現維護司法風紀決心,讓意圖違法犯紀者知所警惕,達防患未然目的。
(五)加強本院暨所屬各機關安全維護措施,確保機關及人員安全;強化公務機密維護作為,防杜洩密事件發生。
(六)辦理組織學習及在職研習課程以提升政風人員專業知能,增進整體工作效能。
五、會計業務
(一)依據施政重點籌編本院年度單位概(預)算、主管概(預)算及追加減預算案,以妥善配置國家資源。
(二)彙編本院單位及主管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以允當表達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執行績效。
(三)辦理本院單位預算執行內部審核,提升政府財務管理效能,督導本院所屬機關預算執行,檢查所屬機關會計業務,依法妥適運用司法資源。
(四)配合推動中央政府普通基金普通公務會計制度,並協助所屬機關處理會計事務。
(五)辦理本院暨所屬機關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訓練、司法會計專業研習課程及業務研討會等事宜,提升會計人員素質及服務品質。
(六)監督與查核本院主管財團法人之財務、會計等業務,以妥適運用司法資源,並達捐助之目的。
六、統計業務
(一)依據司改政策,配合制度革新及法律增修,規劃、蒐集、分析、提供裁量資訊,發揮統計即時支援決策管理之功能。
(二)持續充實司法統計資料庫,擴增司法統計基礎。
(三)辦理統計專題分析及蒐集國外司法統計資料,提供實務及研究參考,增進統計資料運用效能。
(四)辦理各項統計調查,瞭解民眾對司法認知情形,及各界對司法服務品質及審判業務之滿意度與意見,提供政策執行成效評析依據。
(五)辦理本院暨所屬統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訓練、司法統計專業研習課程及業務研討會等事宜,提升統計人員素質及服務品質。
七、出版業務
(一)編印司法業務相關書籍,供學術及實務界參考。
(二)翻譯出版主管重要法規。
(三)出版司法院法規總目錄、法規沿革彙編續編及現行法規彙編。
(四)按月發行司法院公報。
(五)按週發行司法周刊,並配合周刊不定期發行司法周刊司法文選別冊。
(六)編印司法業務年報、司法統計年報、司法統計月報及司法統計重要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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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103年度施政計畫綱要PDF142 KB
- 發布日期 : 108-10-14
- 更新日期 : 108-10-28
- 發布單位 : 秘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