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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費怎麼計算?

執行費怎麼計算?

一、財產案件

(一)聲請強制執行及參與分配的執行費,都是以執行的標的金額或價額為準。
(二)如果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5,000元者,免徵執行費;新台幣5,000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8角,不滿百元者,以百元計算。

二、非財產案件

執行非財產案件,執行費一律新台幣3,000元。

  • 發布日期 : 108-09-23
  • 更新日期 : 110-07-15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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