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轉寄友人

字型大小:

註:*為必填(選)欄位, 不能為空白。

改制懲戒法院,建立一級二審,保障公務員權利,邁向公務員懲戒制度新紀元—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法院組織法》新聞稿
圖型驗證碼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