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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聲請狀--聲請停止強制社區治療(公益團體)

書狀名稱 家事聲請狀--聲請停止強制社區治療(公益團體)
相關條文 家事事件法第185條
精神衛生法第66條第3項
使用說明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向法院聲請停止嚴重病人之強制社區治療
檔案下載 家事聲請狀_聲請停止強制社區治療(公益團體).pdf
家事聲請狀_聲請停止強制社區治療(公益團體).docx
更新日期 115-08-11

  • 發布日期 : 115-07-21
  • 更新日期 : 115-08-11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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