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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一)(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被害人聲請)

書狀名稱 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一)(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被害人聲請)
相關條文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第5條、第6條、第7條
使用說明 相對人違反被害人(即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跟蹤騷擾行為,經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向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
檔案下載 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一).odt
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一).pdf
更新日期 111-06-01

  • 發布日期 : 111-06-01
  • 更新日期 : 111-06-01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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