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數位QR Code上線 優化電子報到服務
為提供人民快速、便捷與現代化的服務,減少民眾在法院報到處等候的時間,並簡化法院行政作業流程,司法院配合法院三代審判系統之上線,分階段於各法院推行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現行之紙本人工報到方式,已陸續改為自行以法院通知書、傳票上二維條碼或身分證條碼,至自動報到機進行掃描之方式報到。
法院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施行後,屢接獲律師團體建議,因應律師案件量及每日開庭件數較多,希望提供類似身分證條碼報到的方式,讓律師開庭可持單一之數位QR Code來進行多個庭期一次報到。由於律師是本項新制最大宗使用者,為及早提供律師更便捷之電子自動報到的服務,司法院前於110年3月邀集全國律師聯合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代表及已實施電子集中報到新制之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代表,召開諮詢會議,並就數位條碼產生及取得方式與資料介接等取得共識。
律師數位QR Code係規劃以律師證號來產生數位QR Code,目前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律師單一登入系統首頁已新增「數位QR Code」選單,即日起若律師已於個人資料維護中維護「律師證號」,系統會檢核法務部交換至本院之律師資料,可直接顯示「數位QR CODE」提供律師下載:若尚未維護律師證號,系統會導引至個人資料維護,律師於維護並儲存證號後,亦可產出法院當事人自動報到機的「數位QR Code」,並可直接以手機顯示或列印出紙本,用以完成自動報到。
此外,律師數位QR Code提供多個庭期一次完成報到的功能,與身分證條碼設計相同,沒有綁定特定案件。律師透過數位QR Code進行報到,即可達到同一上午或下午多個庭期一次完成報到的目的。又律師數位QR Code適用前提限於書記官已維護庭期報到之情形,若係當庭提出委任,無法以自動報到機完成報到,需至輔助報到處請人員協助報到,但之後的庭期仍可以律師數位QR Code報到。
法院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有賴律師界的配合才能順利推動,期藉由開發律師數位QR Code功能,增進律師使用電子報到之便利性,以加速報到流程,提升行政效能。
檔案下載
- 律師QR Code上線新聞稿定版ODT7 KB
- 律師QR Code上線新聞稿定版PDF307 KB
- 發布日期 : 111-03-08
- 更新日期 : 111-03-15
- 發布單位 : 司法行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