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公告查詢-其他司法公告-108司執119215號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之優先承買公告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108司執119215號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之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8司執正字第119215號
主旨:公告徵詢如附表所示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及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104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119215號債權人杜聰傑等與債務人陳南志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10年1月12日將債務人陳南志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321,000元拍定在案。
  二、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下列之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一)地上權人。
      (二)典權人。
      (三)租地建屋之基地承租人或基地出租人。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建物所有權人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10-01-13
  • 更新日期 : 110-01-13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