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司執良字第102142號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婉如之收取存款命令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9司執良字第1021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婉如之收取存款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02142號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婉如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 : 110-01-04
- 更新日期 : 110-01-04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