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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71372號優先承買權公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地 址: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08號
傳 真:(06)2956816,2956987
承 辦 人:方股書記官
聯絡方式:(06)2956566轉25038
主旨:請於文到10日內,依說明二所示聲明願否依同樣條件優先 照。
說明: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71372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吳盈宗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之不動產,業經以新台幣80,000元於民國109年10月22日拍定。
二、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下列之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一)地上權人。
(二)典權人。
(三)租地建屋之基地承租人或基地出租人。
三、台端如符合上開資格,對該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得以拍定 之同一價格優先承買;亦得放棄優先承買權,不予購買。如具狀聲明優先承買並請檢附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四、不動產標示及價金詳如附表。
附表:
財產所有人吳盈宗、標別乙標
土地坐落:臺南市北門區麗湖段906地號土地、面積11078.9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70分之3、拍定金額:80,000元。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王婉蓉
- 發布日期 : 109-10-22
- 更新日期 : 109-10-22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