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公告查詢-其他司法公告-公告徵詢共有人許福星之繼承人及共有人許銀按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公告徵詢共有人許福星之繼承人及共有人許銀按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9司執春字第13329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許福星之繼承人及共有人許銀按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3329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許志鴻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9年8月11日將債務人許志鴻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臺幣115,4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許福星、許銀按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9-08-11
  • 更新日期 : 109-08-11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