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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徵詢共有人賴如意、賴吳明、賴添福、賴文、賴友桂、賴春火、賴巧言、賴鍼橙、賴火球、陳萬火、賴鍼虎、賴葛、賴告子、賴友雨、賴金福,及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9司執莊字第10165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賴如意、賴吳明、賴添福、賴文、賴友桂、賴春火、賴巧言、賴鍼橙、賴火球、陳萬火、賴鍼虎、賴葛、賴告子、賴友雨、賴金福,及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0165號債權人邱素華等與債務人賴志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9年8月4日將債務人賴志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臺幣14,8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賴如意等15人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109年司執字010165號 財產所有人:賴志嘉
編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拍定金額
(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大村鄉
上美
310
1706.14
6912分之144
14,800元
備考

  • 發布日期 : 109-08-04
  • 更新日期 : 109-08-04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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