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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破字第8號破產程序終結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桃院祥民仲105年度破字第8號
本文:
主旨:本院受理105 年度破字第8 號宣告破產事件業經裁定破產
終結。
公告事項:本件109年7月22日破產終結裁定公告於後。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破字第8號
聲 請人 即
破產管理人 李岳林霖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台光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事件,聲請人聲
請破產程序終結,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破產程序終結。
理 由
(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雍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靜雯
股別:仲
- 發布日期 : 109-07-22
- 更新日期 : 109-07-22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