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公告查詢-其他司法公告-臺北地院108年度司執福字第115020號優先承買公告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臺北地院108年度司執福字第115020號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8司執福字第115020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
      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115020號債權人鄭祥泰等與債務人鄭惠能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9年4月20日將債務人鄭惠能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1,511,0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鄭貞雄、鄭順伍、周春子、蘇湘閔(即鄭鈺陵之繼承人)、鄭貞源、鄭智元、鄭淑貞、鄭麗文、鄭淑美等9人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標別: 丙

 

股       別:福股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9-07-07
  • 更新日期 : 109-07-07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