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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執破字第3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執破字第3號
聲 請 人即
破產管理人 陳家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破產人台灣預資有限公司破產執行事件,聲請破產程序終結,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破產程序終結。
理 由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繡琴
- 發布日期 : 109-03-24
- 更新日期 : 109-03-24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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