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彰院曜民信108年度破字第3號 主 旨:本院許錫都破產財團分配表。 依 據:破產法第139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08年度破字第3號宣告破產事件。 二、破產管理人張伶榕律師作成分配表(如附表)送本院 認可。 三、債權人對於分配表如有異議,應自公告之日起15日 內向本院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