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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久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本院裁定宣告破產及有關事項(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破字第1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公告


主    旨:公告久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94037249號)經本院裁定宣告破產及有關事項。
依    據:
      一、本院114年度破字第1號裁定。
      二、破產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宣告破產之年月日: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
      二、破產裁定之主文:
宣告久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
          選任呂仁琦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地址:設新竹縣竹北市勝利三街77號1樓)為破產管理人。
          申報債權之期間自即日起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日止。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召開。
      三、破產管理人之姓名及住址:呂仁琦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地址:設新竹縣竹北市勝利三街77號1樓)。
      四、處理破產事務之地址:事務所名稱:聯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地址:設新竹縣竹北市勝利三街77號1樓。
      五、申報債權之期間: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5年3月20日日止。
      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6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召開。
      七、破產人之債務人及屬於破產敗團之財產持有人對於破產人不得為清償或交付其財產,並應即交還或通知破產管理人。
      八、破產人之債權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其債權,其不依限申報者,不得就破產財團受清償。
 
書  記  官  高嘉彤

  • 發布日期 : 115-01-19
  • 更新日期 : 115-01-19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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