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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12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庭長張宏節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傅曉瑄以原職調派司法院辦事。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朱漢寶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陳彥君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施懷閔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報到(115年間)前1日止。
-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詹駿鴻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
-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邱美英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瑋桓、何若薇、吳承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虹翔等4人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李俊彥、連雅婷、賴彥魁、陳正偉等4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守訓、謝佳純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紀榮泰、林龍輝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彭淑苑、黃沛文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顏苾涵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王靖茹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吳永梁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洪裕翔、林正雄等2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羅郁棣、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楊書琴等2人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川傑、謝宗翰、王耀霆等3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黃右萱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施旭錦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吳明駿為同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黃鳳岐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以上兼任庭長者,任期均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報到(115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鄧德倩、黃子溎、郭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研究法官余欣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宣每、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敬超、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鴻清、洪任遠、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唐一强、劉家昆、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鴻仁、林常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陳怡君、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葉峻石、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楊甯伃、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何効鋼等16人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候補)法官;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簡璽容、黃麗玲、張佳燉、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温文昌、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庭長李嘉益等5人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郭書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顏珮珊、法官吳文婷、謝琬萍、楊詠惠、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蔡牧玨等6人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王雅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陳紹瑜、林靖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許容慈、蕭淳尹、謝伊婷、謝宜伶、候補法官陳柏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江宗祐、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林奕宏、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謝昀芳等11人以原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吳家桐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簡方毅、陳囿辰、候補法官郭鍵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王凱平、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粘凱庭等5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吳天明、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高御庭、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林于捷、歐家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王昌國等5人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謝長志、蔡逸蓉、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藍雅筠等3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林秋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怡蓁、黃世誠、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宗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江永楨、楊子龍等6人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洪振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張淑芬、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昆儒等3人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蕭孝如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蔡孟君、吳怡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劉玉媛、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簡仲頤、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高郁茹等5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蔡宗儒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王榮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蘇珈漪、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粘柏富等3人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丁婉容、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張瑞德、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黃俊偉等3人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翁碧玲、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呂佩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楊境碩等3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昱志、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陳薏伩、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蔡旻穎等3人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周佑倫、羅婉怡、徐右家、黃英彥、試署法官林筠等5人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試署)法官;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林涵雯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鍾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呂秉炎等2人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宛玲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石蕙慈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
-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胡原碩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楊舒婷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李信龍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嘉慧、黃翊雯等2人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杰、廖聖民、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冠霖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劉達鴻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粟威穆、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永盛、謝昀哲等3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謝慧中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曹智恒、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韓茂山等2人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 同意授權辦理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2期結業學員分發事宜,各法院分發員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5人(2人占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缺、3人占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缺,均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新北地方法院3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3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8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6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3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4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2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2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6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5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人,合計79人。
- 同意發給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學晴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幽蘭、宋家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黃筠雅、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鄭珮玟等4人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 發布日期 : 112-07-18
- 更新日期 : 112-07-20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