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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12年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楊國精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陳連發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劉素如、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楊坤樵、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小芬、法官廖晉賦、邱士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洪珮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蕭錫証、法官劉育琳等8人以原職或新職調派司法院辦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陳思帆以原職調派司法院任研究法官。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石有為、黃書苑、臺灣高等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劉又菁等3人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黃綵君、陳得利、張智雄、郭瑞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黃瑪玲、張季芬、林逸梅、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施柏宏等8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張銘晃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兼庭長。任期均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報到(115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 調派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陳蒨儀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 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112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再次調派為二審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葉珊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洪純莉、張文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賢德、張婷妮、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黃美文、陳海寧等7人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江春瑩、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楊舒嵐、周珮琦、吳元曜、陳俞伶、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華奕超等6人以原職再次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劉惠娟、李慧瑜等2人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李秋瑩、蕭于哲等2人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顏維助再次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郭淑珍、彭康凡等2人再次調派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林惠君、林怡伸等2人再次調派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俞秀美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許曉微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賴文姍調派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王惟琪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毛彥程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呂明坤、譚德周等2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羅智文、羅國鴻等2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涂秀玲、王怡菁、楊欣怡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邱鼎文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柯雅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何悅芳、謝雨真、何佩陵等3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陳君杰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恒祺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陳雪玉、黃翊哲等3人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學晴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李明鴻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以上兼任庭長者,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報到(115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藍家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朱美璘等2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郭妙俐、陳淑芳、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齡玉等3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鄭彩鳳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楊國祥、陳宛榆、法官劉定安、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楊智守、陳明呈等5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張瑜鳳再次調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
- 司法院資訊處處長賴武志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翁儀齡、陳柏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張少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吳若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饒金鳳、法官楊仲農等6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莊明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張明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麗芬等3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廖欣儀、高士傑、李佳芳、廖慧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蘇品樺等5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吳育霖、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劉秀君、黃聖涵、法官余玟慧等4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蔣志宗、林青怡、法官吳芝瑛、徐彩芳等4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鍾志雄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蔡如惠、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調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林季緯、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李毓華、傅伊君等4人首次調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郁屏首次調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報到(115年間)前1日止。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劉奕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田雅心等2人,以原職調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任該學院司法官班第64期專職導師。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試署法官蘇宏杰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 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禎瑩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許月馨少年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陳婉玉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 發布日期 : 112-06-27
- 更新日期 : 112-06-27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