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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為因應112年1月1日施行之「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彙整該辦法問答集並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一、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2年3月20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412號書函及旨揭問答集電子檔各1份。

二、為利各機關業務推動,人事總處彙整旨揭問答集並上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獎金費用及業務Q&A專區下供參,未來如有新增修正,該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函通知。

  • 發布日期 : 112-04-14
  • 更新日期 : 112-04-14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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